結材 、棒材和型材使用的試樣類型的形狀、尺寸及測定
一、試樣形狀:
試樣通常為產品的一部分 ,不經機加工。
二、試樣尺寸:
原始標距(L。)應取為 200 mm 或 100 mm 。除小直徑線材在兩夾頭間的距離可以等于 Lo 的情況外 ,試驗機兩夾頭間的距離應至少為 L0 + 50 mm ,即分別為 250 mm 和 150 mm 。
注 :如果不測定斷后伸長率,夾頭間的最小距離可以為 50 mm。
三、試樣制備:如以盤卷交貨的產品 ,應仔細進行矯直 。
四、原始橫截面積的測定:原始橫截面積的測定應準確到 ±1% 。
對于圓形橫截面產品 ,應在標距的中間處兩個相互垂直方向各測一次 ,取其算術平均值 。仲裁試驗時,應在標距的兩端及中間三處兩個互相垂直的方向測量直徑,取其算術平均值,取用三個平均直徑中 的最小值計算圓形試樣原始橫截面積 。按公式 (B. 1)計算 :ν 4 ••( B. 1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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